解释 : 文帝四年中,人上书 言意,以刑罪当传西之长安 。意有五女,随而 泣。意怒,骂 曰:“生子不生男,缓 急无可使者!”於是少 女缇萦伤父之言,乃随 父西。上书 曰:“妾 父为吏,齐中称其廉 平,今坐 法当刑。妾切痛死者 不可复生而刑者不可复续,虽 欲改过自新,其道莫由,终不可 得。妾原入身为官婢,以赎父刑罪,使得改行自新也。”书闻,上悲其意, 此岁中亦除肉刑法。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