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文帝四年中,人上书言意,以刑罪当传西之长安。意有五女,随而 泣。意怒,骂曰:“生子不生男,缓急 无可使者! ”於是少女缇萦伤 父之言,乃随父西。上书曰:“妾父为吏,齐中称 其廉平,今坐法当 刑。妾切痛死者不可复生而刑者不可复续,虽欲改过自新 ,其道莫由 ,终不可得。妾原入身为官婢, 以赎父刑罪, 使得改行 自新也。”书 闻,上悲其意,此岁 中亦除肉刑法。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