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於是上使御史簿责魏其所言 灌夫,颇不雠,欺谩。劾系都司空。孝景 时,魏其常受遗 诏,曰“事有不便,以 便宜论上”。 及系,灌夫罪至族, 事日急,诸公莫 敢复明言於上。魏其乃 使昆弟子上书言 之,幸得复召见。书奏上,而案尚书大行 无遗诏。 诏书独藏魏其 家,家丞封。 乃劾魏其矫 先帝诏,罪当弃市。五年十 月,悉论灌夫及家属。 魏其良久乃闻,闻即恚, 病痱,不食欲死。或闻上无意杀魏其,魏其复食,治病,议定不死矣。乃有蜚语为恶言 闻上,故 以十二月晦论弃市渭城。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