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至周为廷尉, 诏狱亦益多矣。 二千石系者新故 相因,不减百馀人。郡吏大 府举之廷尉,一岁至千馀章 。章大者连逮证案数百,小者数 十人;远者数千 ,近者数百里。会狱, 吏因责如章告劾,不服 ,以笞掠定 之。於是闻有 逮皆亡匿。狱久者至更数赦十有馀岁而相告言,大抵尽诋以不 道以上。廷尉及 中都官诏狱逮至六七万人,吏所增加十万馀 人。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