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贾生以为汉兴至孝文二十馀 年,天下和洽,而固当改正朔,易服色 ,法制度,定官名, 兴礼乐,乃悉 草具其事仪法,色尚黄, 数用五,为官名,悉更秦之法。孝文帝初即位,谦让未 遑也。诸律令所 更定,及列侯悉就国,其说皆自贾生发之。於是天子议以为贾生任公卿之位。 绛、灌、东阳侯、冯敬之 属尽害之,乃短贾生曰:“ 雒阳之人, 年少初学,专欲擅权,纷乱诸事。”於是天子後亦疏之,不用其议,乃以贾生为长沙王太傅。 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