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居无何,条侯子为 父买工官尚方甲楯五百被 可以葬者。取庸 苦之,不予钱。庸知其盗买县官器,怒而 上变告子,事连汙条侯。书既闻上,上下吏。吏簿责 条侯,条侯不对。景 帝骂之曰:“吾不用也。”召诣廷尉。廷尉责曰 :“君侯欲反邪?”亚夫曰:“ 臣所买器,乃葬 器也,何谓反邪? ”吏曰:“君侯纵不反地上,即 欲反地下耳。”吏侵之 益急。初,吏捕条 侯,条侯欲自杀,夫人止之, 以故不得死,遂入廷尉。因不食五日,呕血而死。国除。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