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十四年,灵公壮,侈,厚敛以彫墙。”从台上弹人,观其 避丸也。宰夫 胹熊蹯不熟,灵公怒,杀宰夫,使妇人持其尸出弃之,过朝。 赵盾、随会前数谏,不听;已又见死人手 ,二人前谏。随会先谏 ,不听。灵公患之 ,使鉏麑刺赵盾。 盾闺门开,居处节,鉏麑退,叹曰 :“杀忠臣,弃君命 ,罪一也。”遂 触树而死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