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蔡泽曰:“若夫秦之商 君,楚之吴起,越之大夫种,其卒然亦可原 与?”应侯知蔡泽 之欲困己以说, 复谬曰:“何为不可?夫公 孙鞅之事孝公也,极身 无贰虑,尽公而 不顾私; 设刀锯以禁奸邪,信赏罚以致治; 披腹心,示情素,蒙怨咎,欺旧友,夺魏公 子卬,安秦社稷,利百姓,卒为秦禽将破敌,攘地千里。吴 起之事悼王也,使私 不得害公 ,谗不得蔽忠,言不取苟合 ,行不取苟容,不为危易行,行义不辟难,然为霸主强国,不辞祸凶。大 夫种之事越王也,主虽困辱, 悉忠而不解,主虽绝亡, 尽能而弗离,成功而弗矜, 贵富而不骄怠。若此三子者,固义之至也,忠 之节也。是故君子以义死难,视 死如归;生而辱不如死 而荣。士固有杀身以成名 ,虽义之所在,虽死无所恨。何为不可哉?”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