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元朔六年中,衡山王使人上书请废 太子爽,立孝为太子。爽 闻,即使所善白嬴之长安上书,言孝作輣车镞矢, 与王御者奸,欲以败孝。白嬴至长安,未及上 书,吏捕嬴,以淮南事系 。王闻爽使白嬴上书,恐言国阴事,即上书反告太子爽所为不道弃市罪事。事下沛郡治。元年冬,有司公卿下沛郡求捕所与淮南谋反者未 得,得陈喜於衡山王 子孝家。吏劾孝首匿喜。孝 以为陈喜雅数与王计谋反,恐其发之,闻律先自告除其罪 ,又疑太子使白嬴上书发其事,即先自告, 告所与谋反者救赫、陈 喜等。廷尉治验,公卿请逮 捕衡山王治之。天子曰:“勿捕。”遣中尉安、大行息即问王,王具以情实 对。吏皆围王宫 而守之。中尉大行 还,以闻 ,公卿请遣宗正、大 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