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减宣者,杨人也。以佐史无害给事河东守府。卫将军 青使买马河东,见宣无害,言上,徵为大厩丞 。官事辨,稍迁至御史 及中丞。使治主父偃及治淮 南反狱,所以微文 深诋,杀者甚众,称为敢决疑。数废数起,为御 史及中丞者几二十岁 。王温舒免中尉,而 宣为左内史。其治米盐,事大小皆关其手,自部署县名曹实物,官 吏令丞不得擅摇 ,痛以重法绳之 。居官数年,一切郡中为小治辨,然独宣以小致大,能 因力行之, 难以为经。中废。为右 扶风,坐怨成信,信亡藏上林中,宣使郿令格杀信,吏卒格信时,射 中上林苑门,宣下吏诋罪,以为大逆,当族,自杀。而杜周任用。 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