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夫贤主者,必且能 全道而行督责之术者也 。督责之,则臣不敢不竭能以徇其主矣。此 臣主之分定,上下之义明, 则天下贤不肖莫敢不尽力竭任以徇其君矣。 是故主独制於天下而 无所制也。能穷乐 之极矣,贤明之主也, 可不察焉! 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