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减宣者,杨人也。以 佐史无害给事河东守府。卫将军青使买马河东 ,见宣无害,言上,徵为大厩丞。官事辨,稍迁至御 史及中丞。使治主父偃及治淮南反狱,所以微文深诋,杀者甚众, 称为敢决疑。数废数起,为御 史及中丞者几二十岁。王温 舒免中尉,而宣为左 内史。其治米盐,事大小 皆关其手,自部署县名曹实物,官吏令丞不 得擅摇,痛 以重法绳之。居官数年,一切郡中为小治辨,然独宣以 小致大,能因力行之,难以为经。中废。为右扶 风,坐怨成信,信 亡藏上林中, 宣使郿令格杀信,吏卒格信时,射中上林苑门,宣 下吏诋罪,以为大逆,当族,自杀。而杜周任用。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