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文帝四年中 ,人上书言意 ,以刑罪当传西之长安。意有五女,随而泣。 意怒,骂曰 :“生子不生男,缓急无可使者!”於是少女缇萦伤父之言, 乃随父西。上书曰:“ 妾父为吏,齐中称其廉 平,今坐 法当刑。妾切痛死者不可复生而刑者不 可复续,虽欲改过自新,其道莫由,终不可得。 妾原入身为官婢,以赎父刑罪,使得改行自新也 。”书闻,上悲其意,此岁中亦 除肉刑法。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