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二十六年夏,齐桓公大会诸侯於葵丘。晋献公病,行後,未至,逢周之宰孔 。宰孔曰:“齐桓公益骄,不务德而务 远略,诸侯弗平。 君弟毋会,毋如晋何。”献公亦病,复还归。病甚,乃谓荀 息曰:“吾以奚齐为 後,年少,诸大臣不服,恐乱起,子能立之乎?”荀息曰:“能。”献公曰:“何以为验?”对曰:“使死者复生,生者不惭,为之验。”於 是遂属奚齐於荀息。荀息为 相,主国政。秋九月,献公卒。里克、 邳郑欲内重耳 ,以三公子之徒作乱,谓荀息曰: “三怨将起,秦、晋辅之,子将 何如?”荀息曰:“吾 不可负先君 言。”十月,里克杀奚齐于丧次 ,献公未葬也。荀息将死之,或曰不如立奚齐弟悼 子而傅之,荀息立悼子而葬献 公。十一月,里克弑 悼子于朝,荀息死之。君 子曰:“诗所 谓‘白珪之玷,犹可磨也,斯言之玷,不可为也’,其荀息之谓乎!不 负其言。”初,献公将伐骊戎,卜曰“齿牙 为祸”。及破骊戎,获骊姬,爱之,竟以乱晋。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