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厉公者,陈文公 少子也,其母蔡女。文公卒,厉公兄鲍立,是为桓公。桓公与他异母。及桓公 病,蔡人为他杀桓公鲍及太 子免而立他,为厉 公。厉公既立,娶蔡女。蔡女淫於蔡人,数归,厉公 亦数如蔡。桓 公之少子林 怨厉公杀其父与兄,乃令蔡人诱厉公而杀之。林自立, 是为庄公。 故陈完不得立,为陈大夫。厉公之杀, 以淫出国,故春秋曰“蔡人杀陈他”,罪之也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