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减宣者, 杨人也。以佐史无害给事河东守府。卫将军 青使买马河东,见宣无 害,言上,徵为大厩丞 。官事辨,稍迁至御史及中丞。使治主父偃及治 淮南反狱,所以微文深诋, 杀者甚众,称为敢决疑。数废数 起,为御史及中丞者几 二十岁。王温舒免中尉,而宣为左内史。其治米盐,事大小皆 关其手,自部署县名曹实物,官吏令丞不得擅摇,痛以重法绳 之。居官数 年,一切 郡中为小治辨,然独宣以小致大,能因力行之,难以为经。中废。为右扶风, 坐怨成信,信亡藏上林中,宣使郿令 格杀信,吏卒格信 时,射中上林苑门,宣下吏诋罪,以为大 逆,当族,自杀。而杜周任用。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