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元朔六年中,衡山王使人上书请废 太子爽,立孝为太子。爽闻,即使所善白 嬴之长安上书,言孝作輣车镞矢 ,与王御者奸,欲以败 孝。白嬴至长安 ,未及上书,吏捕嬴,以淮南事系。王闻爽使白嬴上书 ,恐言国阴事,即上书反告太子爽所为不道弃市罪 事。事下沛郡治。元年 冬,有司公 卿下沛郡求捕所与淮南谋反者未得,得陈喜於衡山王子孝家。吏劾孝首匿喜。孝以为陈喜雅数与王 计谋反,恐其发之,闻 律先自告除其罪 ,又疑太子 使白嬴上书发其事,即先自 告,告所与谋反者救赫、陈喜等。廷尉治验,公卿 请逮捕衡山王治之。 天子曰:“勿捕。”遣中尉安、大行息即问王,王具以情实对。吏皆围王宫而 守之。中尉大行还 ,以闻,公卿请遣宗正、大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