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文帝四年中,人上书言意,以刑罪当传西之长安。意有五女,随而泣。意怒,骂曰:“ 生子不生男,缓急 无可使者!”於是少 女缇萦伤 父之言,乃随父西。上书曰:“妾父为 吏,齐中称其廉平,今坐法当刑。妾切痛死者不可复生 而刑者不可复续,虽欲 改过自新,其道莫由 ,终不可得。 妾原入身为官婢,以赎父刑罪, 使得改行自新也。”书 闻,上悲其意,此 岁中亦除肉刑法。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