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减宣者,杨人也。以佐史无 害给事河东守府。卫将军青使买马河东,见宣无害 ,言上,徵为大厩丞。官事辨,稍迁至御史及中丞。 使治主父偃及治淮南反狱, 所以微文深诋,杀者甚众,称为敢决疑。数废数起,为御 史及中丞者几二十岁。王温舒免中尉,而宣为左 内史。其治米盐, 事大小皆关其手,自部 署县名曹实物,官吏令丞不 得擅摇,痛以重法绳之。居官数年, 一切郡中为小治辨,然独宣以小致大,能因力行之 ,难以为经。中废。为右扶风,坐 怨成信,信亡藏上林中,宣使郿令格杀信, 吏卒格信时,射中上 林苑门,宣下吏诋罪,以为大逆, 当族,自杀。而杜周任 用。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