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元朔六年中,衡山王使人上书请废太子爽,立孝为太子。爽闻,即 使所善白嬴之长安上书, 言孝作輣车镞矢,与王御者奸,欲以 败孝。白嬴至长安,未及上 书,吏捕嬴,以淮南 事系。王闻爽使白嬴上 书,恐言国阴事,即上书反告太子爽所为不道弃市罪事。 事下沛郡治。元年冬,有司公卿下沛郡求捕所与 淮南谋反者未 得,得陈喜於 衡山王子 孝家。吏劾孝首匿喜。孝以为陈喜雅数与王计谋反,恐其发之,闻律先 自告除其罪, 又疑太子使 白嬴上书发其事,即先自告 ,告所与谋反 者救赫、陈喜等。廷尉治验,公卿请逮捕衡山王治之。天子曰 :“勿捕。”遣中尉安、 大行息即问王,王具以情实 对。吏皆围王宫而守之。中 尉大行还,以闻,公卿请遣宗 正、大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