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至齐,齐桓公厚礼,而以宗女妻之 ,有马二十乘,重耳安之。重 耳至齐二岁而桓公卒,会竖 刀等为内乱,齐孝公之立 ,诸侯兵 数至。留齐凡五岁。重耳爱齐女,毋去心。赵衰、咎 犯乃於桑下谋行 。齐女侍者在桑上闻之,以告其主。其主乃杀侍者,劝 重耳趣行。 重耳曰:“人生安乐,孰知其他!必死於此,不 能去。”齐女 曰:“子一国公子 ,穷而来此,数士者以子为 命。子不疾 反国,报劳臣,而怀女德 ,窃为子羞之。且不求,何时得功?”乃与赵衰等谋,醉重耳,载 以行。行远而觉,重 耳大怒,引戈欲杀咎犯。咎犯曰:“杀臣成 子,偃之原也。”重耳曰: “事不成,我食 舅氏之肉。”咎 犯曰:“事不成,犯肉 腥臊,何足食!”乃止,遂行。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