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厉公者,陈文公少子也,其母 蔡女。文公卒,厉公兄鲍立,是为桓公。 桓公与他异 母。及桓公病,蔡人为他杀桓公 鲍及太子免而立他,为厉公。厉公 既立,娶蔡女。蔡女淫於蔡人,数归,厉公亦数如蔡。桓公之 少子林怨厉公杀其父与兄,乃令 蔡人诱厉公而杀之。林 自立,是为庄公。故陈完不得立,为陈大夫。厉公之杀,以淫 出国,故春秋曰“蔡人杀陈他 ”,罪之也。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