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商贾以币之变,多积 货逐利。於是公 卿言:“郡 国颇被菑害,贫民无产业 者,募徙广饶之地。 陛下损膳 省用,出禁钱以振元元, 宽贷赋,而民不齐出於南亩,商贾滋 众。贫者畜积无有,皆仰县 官。异时算轺 车贾人缗钱皆有差,请算如故。诸 贾人末作贳贷卖买, 居邑稽诸物,及商以取利者 ,虽无市 籍,各以其物自占,率缗钱二千而 一算。诸作有租及铸,率 缗钱四千一算。非吏比者三老、北边骑士,轺车以一算;商贾人 轺车二算;船五丈以上一算。匿不自占,占不 悉,戍边一岁,没入缗钱。有能告者, 以其半畀之。贾人有市籍 者,及其家属,皆无 得籍名田,以便农。敢 犯令,没入田僮。”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