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夫贤主者,必且能 全道而行督责之术者也。督责之,则臣不 敢不竭能以 徇其主矣。 此臣主之分定,上 下之义明,则天下贤不肖莫 敢不尽力竭任以徇其君矣。 是故主独制於天 下而无所制也。能穷乐之极矣,贤明之主也,可不察焉!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