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元朔六年中,衡山王使 人上书请废太子爽,立孝 为太子。爽闻,即使所善白嬴之长安上书,言孝作輣车镞矢,与王 御者奸,欲以败孝。 白嬴至长安,未及上书,吏捕嬴,以淮南事 系。王闻爽使白嬴上书,恐言国阴事,即上书 反告太子爽所为不道弃 市罪事。事下沛郡治。元年冬,有司公卿下沛郡求捕所与淮南谋反者未得,得陈喜於衡山王子孝家。吏劾孝首匿 喜。孝以为陈喜雅 数与王计谋反,恐其发之,闻律先自告除 其罪,又疑 太子使白嬴上书发其事,即先自告,告所与谋反者救赫、陈喜等。廷尉治验 ,公卿请 逮捕衡山王治之。天子曰:“勿捕。”遣 中尉安、大行息即问王,王具以 情实对。吏皆围 王宫而守之。中尉大行还,以闻,公卿请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