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二十六年夏, 齐桓公大会诸侯於葵丘 。晋献公病,行後 ,未至,逢周之宰孔。宰孔 曰:“齐桓公益骄,不务德而务远略,诸侯弗平。君弟毋会,毋如晋何。”献公亦病,复还 归。病甚,乃谓荀息曰:“吾以奚齐 为後,年少,诸大臣 不服,恐乱起,子能立 之乎?”荀息曰 :“能。”献公曰:“何以为验?”对曰 :“使死者复生,生者不惭,为之验。”於是遂属奚齐於荀息 。荀息为相,主国政。秋九月,献公卒。里克、邳郑欲内重耳,以三公子之徒作乱,谓荀息曰:“三怨将起, 秦、晋辅之 ,子将何如?”荀息曰:“吾不可负先君言。”十月,里克 杀奚齐于丧次,献公未葬也。荀息将死之,或曰不 如立奚齐弟悼子而傅之,荀息立 悼子而葬献公。十一月, 里克弑悼 子于朝, 荀息死之。君子曰:“诗所谓‘白珪之玷,犹可磨也,斯言之玷,不可为也’ ,其荀息之谓乎!不负其言。”初,献公将伐骊戎,卜曰“ 齿牙为祸”。及破骊戎 ,获骊姬,爱之,竟以乱晋。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