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元朔六年中,衡山王 使人上书请废太子爽, 立孝为太子。爽闻,即使所善白嬴之长安上书,言孝作 輣车镞矢,与王御者奸,欲 以败孝。白嬴至长安,未及上书,吏捕嬴,以 淮南事系。王闻爽使白嬴 上书,恐言国阴事,即上书反告太子爽所为不道弃市罪事。事下沛郡治。元年冬,有司 公卿下沛郡求捕所与淮南谋反者未得,得陈喜於衡山王子孝家 。吏劾孝首匿 喜。孝以为陈喜雅数与王 计谋反,恐其发之,闻律先自告除其罪,又疑太子使白 嬴上书发其事 ,即先自告, 告所与谋反者救赫 、陈喜等。 廷尉治验,公卿请逮捕衡山 王治之。天子曰:“勿捕。”遣 中尉安、大行息即问王,王具以情实对。吏皆 围王宫而守之。中尉大行还,以闻,公卿请遣宗正、大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