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於是上使御史簿责魏其所言 灌夫,颇不雠,欺谩。劾系都司 空。孝景时,魏其常受遗诏,曰“ 事有不便,以便宜论上”。 及系,灌夫罪至 族,事日急,诸公莫敢复明言於上。魏 其乃使昆弟子上 书言之,幸得复召见。书奏上,而案尚书大行无遗诏。诏书独藏魏其家,家丞封。乃 劾魏其矫 先帝诏,罪当弃市 。五年十月,悉论灌夫及家属。魏其良久乃闻,闻即恚,病痱,不食欲死。 或闻上无意杀 魏其,魏其复食,治病,议定不死矣。乃有蜚语为恶 言闻上,故以十二月晦论弃 市渭城。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