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减宣者,杨人 也。以佐史无害给事河东 守府。卫将军青使买马河东,见宣无害,言上 ,徵为大厩丞。官事辨,稍迁至御史及中丞。使治 主父偃及治淮南反狱,所以微文深诋, 杀者甚众,称为敢决疑。数废数起,为御史及中丞者几二十岁。王温 舒免中尉,而宣为左 内史。其治米盐,事大小皆关其手,自部署 县名曹实物 ,官吏令丞不得擅摇,痛以重法绳之。居 官数年,一切郡中为小 治辨,然独宣以小致大,能因力行之,难以为经。 中废。为右扶风,坐怨成信 ,信亡藏上林中,宣 使郿令格杀信,吏卒格信 时,射中上林苑门,宣下吏 诋罪,以为大逆,当族,自杀。而杜周 任用。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