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至齐,齐桓公厚礼,而以宗女妻之,有马二十乘,重耳安 之。重耳至齐二岁而桓公卒 ,会竖刀等为内乱 ,齐孝公之立,诸侯兵数至。留齐凡五岁。重耳爱齐女,毋去心。赵衰、咎犯乃於 桑下谋行。齐女侍者在桑上闻之,以告其主。其主乃杀侍者,劝重 耳趣行。重耳曰:“人生安乐,孰知其 他!必死於此,不能去。 ”齐女曰:“子一国公 子,穷而来此,数 士者以子为 命。子不疾反国,报劳臣, 而怀女德,窃为子羞之。且不求,何 时得功?”乃与赵 衰等谋,醉重耳,载以行。行远而觉, 重耳大怒,引戈欲杀咎犯。 咎犯曰:“杀臣成子,偃之原也。”重耳曰 :“事不成,我食舅氏之肉。”咎犯曰 :“事不成,犯肉腥臊,何足食!”乃止,遂行。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