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,身体不得摇 ,骨肉不相任,故喘 ,不当医治。脉法曰“年二十脉气当趋,年三十当疾 步,年四十当安坐,年五十当安卧,年六十已上气当大董”。文王年未 满二十,方脉气之趋也而徐之,不应天道四 时。後闻医灸之即笃 ,此论病 之过也。臣意论之,以为神气争而邪气入,非年少所能复之也 ,以故死。 所谓气者,当调饮食,择晏 日,车步广志,以適筋骨肉血脉,以泻 气。故年二十, 是谓“易■”。法 不当砭灸,砭灸至气逐。”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