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孝文十六年,徙淮 南王喜复故城阳。 上怜淮南厉王废法不轨,自 使失国蚤死,乃立其三子:阜陵 侯安为淮南王,安阳侯勃为衡山王,阳周侯赐为庐江王,皆复得 厉王时地,参分之。东城侯良前薨,无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