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昭侯十年,朝楚昭王,持美裘 二,献其一於 昭王而自衣其一。楚相子常欲之,不与。子 常谗蔡侯,留之楚三年。蔡侯知之,乃献 其裘於子常;子常受之, 乃言归蔡侯。蔡侯归而之 晋,请与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