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岁馀,每河东守尉行县至绛,绛侯勃自畏恐诛,常被甲,令家人持兵以见之。其後人有上书告勃 欲反,下廷尉。廷尉下 其事长安,逮捕勃治之。勃恐,不知置辞。吏 稍侵辱之。勃以千金与狱吏,狱吏乃 书牍背示之,曰“以公主为证”。公主者,孝文帝女也 ,勃太子胜之尚之,故狱吏教引为证。勃之益封受赐,尽以予薄昭 。及系急,薄 昭为言薄太后,太后 亦以为无反事。文帝朝,太后以冒絮提文帝,曰:“绛侯绾皇帝玺,将 兵於北军,不以此时反 ,今居一小县,顾欲反邪 !”文帝既见绛 侯狱辞,乃 谢曰:“吏 方验而出之。”於是使 使持节赦绛侯 ,复爵邑。绛侯既出,曰:“吾尝将百万 军,然安知狱吏之贵乎!”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