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四十二年,釐侯卒,太子共伯馀立为君。共伯弟和有宠於釐侯,多予之 赂;和以其赂赂士,以袭攻 共伯於墓上,共伯入釐侯羡自杀。 卫人因葬之釐侯旁,谥曰共 伯,而立和为 卫侯,是为武公。 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