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臣为郎时,与太卜待诏为郎 者同署,言曰:“孝武帝时,聚会占家问之,某 日可取妇乎?五行家曰可,堪 舆家曰不可,建除家曰不 吉,丛辰家曰大凶, 历家曰小凶 ,天人家曰小吉,太一家曰 大吉。辩讼不决,以状闻。制曰:‘避诸死忌,以五 行为主。’”人取於五行者 也。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