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,身体不 得摇,骨肉不相任,故喘 ,不当医治。脉法曰“年二十脉气当趋,年三十当疾步 ,年四十当安坐, 年五十当安卧,年六十 已上气当大董”。文王年未 满二十,方脉气之趋也 而徐之,不应天道四时。後闻医灸 之即笃,此 论病之过也。臣意论 之,以为神气争而 邪气入,非年少所能复之也,以故死。所谓气者,当 调饮食,择晏 日,车步广志,以適筋骨肉血脉,以泻 气。故年二十,是谓“易■”。法 不当砭灸,砭灸至 气逐。”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