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二十六年夏,齐桓公大会诸侯於葵丘。晋献公病,行後,未至,逢周之宰孔。宰孔曰:“ 齐桓公益骄,不务德而务远略,诸侯弗平。 君弟毋会,毋如晋何。 ”献公亦病,复还归。病甚,乃谓荀息曰:“吾以奚 齐为後,年少,诸大臣不服,恐乱起 ,子能立之乎?”荀息曰:“能。”献公曰: “何以为验?”对曰:“使死者复生,生者 不惭,为之验。”於是遂属奚齐於荀息。 荀息为相,主国政。秋 九月,献公卒。里克、邳郑欲内重耳,以三公子 之徒作乱, 谓荀息曰:“三怨将起,秦 、晋辅之,子将何如?”荀息曰:“吾不可负先君言。”十月,里克杀奚齐 于丧次,献公未葬也。荀息 将死之,或曰 不如立奚齐弟悼子 而傅之,荀息立悼子而葬献公。十一月,里克 弑悼子于朝,荀息死之。君子曰:“诗所谓‘ 白珪之玷,犹 可磨也,斯 言之玷,不可为也’,其荀 息之谓乎! 不负其言。”初,献公将伐骊戎 ,卜曰“齿牙为祸”。及破骊戎,获骊姬,爱之 ,竟以乱晋。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