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文帝四年中 ,人上书言意,以刑罪当传西之长安。意有五女 ,随而泣。意怒, 骂曰:“生子不生男,缓急无可使者!” 於是少女缇萦伤父 之言,乃随父西。上 书曰:“妾父为吏 ,齐中称 其廉平,今坐法当刑。妾切 痛死者不可复 生而刑者不可复续,虽 欲改过自新, 其道莫由,终不可得。妾原入身为官婢,以赎父刑罪,使得改行 自新也。”书闻 ,上悲其意,此岁中亦除肉 刑法。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