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至齐,齐桓公厚礼,而以 宗女妻之,有马二十乘,重耳安之。重耳至齐二岁而桓公卒,会竖刀等为内乱,齐孝公之立,诸侯兵数至 。留齐凡五岁。重耳爱 齐女,毋去心。赵衰、咎犯乃於桑下 谋行。齐女侍者在桑上闻 之,以告其主。其主乃杀侍者,劝重耳趣行。重耳曰:“人生安 乐,孰知其他!必死於此,不能去 。”齐女 曰:“子一国公子,穷而来此 ,数士者以子为命。子不疾反国,报 劳臣,而怀女德,窃为子羞之。 且不求,何 时得功?”乃与赵衰等谋,醉重耳,载以行。行远而觉,重耳大怒, 引戈欲杀咎犯。咎犯曰:“ 杀臣成子,偃之原也。”重 耳曰:“事不成,我食舅氏之肉。” 咎犯曰:“事不成,犯肉腥臊,何足食!”乃止, 遂行。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