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三十四年,初,哀公娶郑,长姬生悼 太子师,少姬生偃。 二嬖妾,长妾生留,少妾生胜。留有宠哀公, 哀公属之其弟司徒招。哀公病,三 月,招杀悼 太子,立留为太子。哀公怒,欲诛招,招发兵围守哀 公,哀公自经杀。招卒立留为陈君。四月,陈使 使赴楚。楚灵王闻陈乱, 乃杀陈使者,使公子弃疾发 兵伐陈,陈君留奔郑。九月,楚围陈。十一月,灭陈。使弃疾为陈公。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