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二十六年夏,齐桓公大会 诸侯於葵丘 。晋献公病,行後,未至 ,逢周之宰孔。宰孔曰:“齐桓公益骄,不务德而务远略,诸侯弗平。君弟毋会,毋如晋何。”献公亦病, 复还归。病甚,乃谓荀息曰:“吾以奚齐为後,年少,诸大臣不服 ,恐乱起,子能 立之乎?”荀息曰:“ 能。”献公曰:“何以为验 ?”对曰:“使死者复生,生者不惭,为之验。”於是遂属奚齐於 荀息。荀息为 相,主国政 。秋九月,献公卒。里克、邳郑欲内重耳,以三公子之徒作乱,谓荀息曰:“三怨将起,秦、晋 辅之,子将何如?”荀息曰:“吾不 可负先君言。”十月,里克杀奚齐于 丧次,献公未葬也。 荀息将死之,或曰不如立奚齐弟悼子而傅之,荀息 立悼子而葬献公。十 一月,里克弑悼子于朝,荀息死之。君子曰 :“诗所谓‘白珪之玷, 犹可磨也,斯言之玷,不可为也’ ,其荀息之谓乎!不负其言。”初,献公将 伐骊戎, 卜曰“齿牙为祸”。 及破骊戎,获骊姬 ,爱之,竟 以乱晋。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