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至齐,齐桓公厚礼,而以宗女妻之,有马 二十乘,重耳安之。重耳至 齐二岁而桓公卒,会竖刀 等为内乱,齐孝公之立,诸 侯兵数至。留齐凡五岁。 重耳爱齐女,毋去心。赵衰、咎 犯乃於桑下谋行。齐女侍者在桑上闻之,以告其 主。其主乃杀侍者, 劝重耳趣行。重耳 曰:“人生安乐,孰知其他 !必死於此,不能去。”齐 女曰:“子一国公子,穷而 来此,数士者以子为 命。子不疾反国,报劳臣,而怀女德,窃为子羞之。且不 求,何时得 功?”乃与赵衰等谋,醉重 耳,载以行。行 远而觉,重耳大怒, 引戈欲杀咎犯。咎犯曰:“杀臣成子,偃之原也。 ”重耳曰:“事不成,我食舅 氏之肉。”咎犯曰:“事不成 ,犯肉腥臊,何足食!”乃 止,遂行。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