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二十六年夏,齐桓 公大会诸侯於葵丘 。晋献公 病,行後,未至,逢 周之宰孔。宰孔曰:“齐桓公益骄,不务 德而务远 略,诸侯弗平。君弟毋 会,毋如晋何。”献公亦病,复还归。病甚,乃谓荀息曰:“吾以奚齐为後,年少,诸大臣不服, 恐乱起,子能立之乎?”荀息曰:“能。”献公曰:“何 以为验?”对曰:“使死者 复生,生者不惭,为之验 。”於是遂 属奚齐於荀息。荀息为相, 主国政。 秋九月,献公卒。里克、邳郑欲内重耳 ,以三公子之徒作乱,谓荀息曰:“ 三怨将起,秦、晋辅之,子将何如?”荀息曰:“吾 不可负先君言。” 十月,里克杀奚齐于丧次,献公 未葬也。荀息将死之,或曰不如立奚 齐弟悼子而傅之,荀息立悼子而葬献公。十一月,里克弑悼子于朝,荀息死之。君子曰:“诗所谓‘ 白珪之玷,犹可磨也,斯言之玷,不可为也’,其荀息之谓乎!不负其言。”初 ,献公将 伐骊戎,卜曰“齿牙为祸”。及 破骊戎, 获骊姬,爱 之,竟以乱晋。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