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十二月,上曰 :“法者,治之正也,所以禁暴而率善人也。今犯法已 论,而使毋罪 之父母妻子同产坐之,及为收帑,朕甚不 取。其议之。”有司皆 曰:“民不能自 治,故为法以禁之。相坐 坐收,所以累其心,使重犯法,所从来远矣。如故便。”上曰: “朕闻法正则 民悫,罪当则民从。 且夫牧民而导之善者,吏也。其既不能导,又以不正之法罪之,是反害於民为暴者也。何以禁 之?朕未见其便,其孰计之。”有 司皆曰:“陛下加 大惠,德甚 盛,非臣等所及也。 请奉诏书,除收帑诸相坐律令。”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