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二十六年夏,齐桓公大 会诸侯於葵丘。晋献公病,行後, 未至,逢周之宰孔。宰孔曰: “齐桓公益骄,不务德而务远略,诸侯弗 平。君弟毋会, 毋如晋何。 ”献公亦病, 复还归。病甚,乃谓荀息曰:“吾以奚齐为後, 年少,诸大臣不服,恐乱起, 子能立之乎?”荀息曰:“能。”献公曰:“何以为验?”对曰:“使死者复生,生者不惭,为之验。”於是遂属奚齐於荀息。荀 息为相,主国政。秋九月,献公卒。里 克、邳郑欲内重耳,以三公子之徒作乱,谓荀息曰:“三 怨将起,秦、晋辅之,子将何 如?”荀息曰: “吾不可负先 君言。”十月,里克杀奚齐于丧次,献公未葬也 。荀息将死之,或曰不如立奚齐弟悼子而傅之,荀息立悼子而葬献公。十一月,里克 弑悼子于朝,荀息死之。君子曰 :“诗所谓‘ 白珪之玷,犹可磨也,斯言之玷,不可 为也’,其荀息 之谓乎!不 负其言。”初,献公将伐骊戎,卜曰“齿牙为祸”。及破骊戎,获骊姬,爱之,竟以乱晋。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