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元朔六年中,衡山王使人上书请废太子爽,立孝为太子。爽闻,即使所 善白嬴之长安上书,言孝作輣车镞矢,与王御者奸,欲以败孝 。白嬴至长安,未及上书,吏捕 嬴,以淮南事系。王闻爽使白 嬴上书,恐言国阴事,即 上书反告太子爽所为不道弃 市罪事。 事下沛郡 治。元年冬,有司公卿下沛郡 求捕所与淮南谋 反者未得,得陈喜於衡山王子孝家。吏劾孝首匿喜。孝以 为陈喜雅数与王计 谋反,恐其发之,闻律先自告除其罪,又疑太子使白嬴上书发其 事,即先自告,告所与谋反者救赫、陈喜等。廷尉治验,公卿请 逮捕衡山 王治之。天 子曰:“勿捕。” 遣中尉安、大行息即问 王,王具以情实对。吏皆 围王宫而守 之。中尉大行还,以闻,公卿请遣宗正、大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