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十二月,上曰: “法者,治之正 也,所以禁 暴而率善 人也。今犯法已论,而使毋 罪之父母妻子同产坐之,及为收帑,朕甚不取。其议之。”有司皆曰 :“民不能自治,故为法以禁之。相坐坐收,所以累其心, 使重犯法,所从来远 矣。如故便。”上曰:“朕闻法正则民悫,罪当则民从。 且夫牧民而导之善者, 吏也。其既不能导,又 以不正之法罪之,是反害於民为暴者也。何以禁之?朕未见其便,其孰计之。”有司皆曰:“ 陛下加大惠,德甚盛,非臣等所及也。请奉诏书 ,除收帑诸相坐律令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