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减宣者,杨人也。以佐史 无害给事河东 守府。卫将军青使买马 河东,见宣无害,言上,徵为大厩丞。官事辨,稍迁至御史及 中丞。使治 主父偃及治淮南反狱 ,所以微文深诋,杀者 甚众,称为敢决疑。数废数起,为御史及中丞者几二十岁。 王温舒免中尉,而 宣为左内史。其治米盐,事大小皆关其手,自部署县 名曹实物,官吏令丞不得擅摇,痛以重法绳之。居官数年,一切 郡中为小治辨,然 独宣以小致大,能因力行之,难以为经。中废。为右扶 风,坐怨成信,信亡藏上林中,宣使郿令格杀信 ,吏卒格 信时,射中上林苑门 ,宣下吏诋罪,以为大逆,当族,自 杀。而杜周任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