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减宣者,杨人也。以佐史无 害给事河 东守府。卫将军青使买马河 东,见宣无害,言上,徵为大厩丞。官事辨,稍迁至御史及中丞。 使治主父偃及治淮南反狱,所以微文深诋,杀者甚众 ,称为敢 决疑。数废数 起,为御史及中丞者几二十岁。王温舒免 中尉,而宣为左内史。其 治米盐,事大小皆 关其手,自部署县 名曹实物,官吏令丞 不得擅摇,痛以重法绳之。 居官数年,一切 郡中为小治辨 ,然独宣以小致大,能因力行 之,难以为经。中 废。为右扶风, 坐怨成信,信亡藏上林中 ,宣使郿令格杀信,吏卒格信时,射中上林苑门,宣下吏诋罪, 以为大逆,当 族,自杀。而杜周任用。 ... 更多 >>